为什么我们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可是事故、差错依然不断发生?为什么我们公司每次都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和领导,但是相同的差错、事故照样重复发生?
许多管理者强调,要用制度管人,其模式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对违反者实施处罚。久而久之,在管理实践中产生了一种叫做“制度依赖或制度迷信”的病态管理思维。制度依赖或制度迷信的后果相当严重,制度越来越多,管理越来越复杂,执行力越来越差,效率越来越低,这就是我们熟知的“大企业病”了。
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繁密化。于是,有些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越容易失去效率。
顾卫平先生指出:与制度不同的是机制,就是实现高效管理或自主管理的结构化方法。机制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防呆”机制,即傻瓜都能做对的方法;另一种是“纠错”机制,即出现错误时可以得到及时纠正的方法。这两种方法的共性是,通过设计巧妙的系统、程序或机构来达成管理目的。每当管理上出现问题,在寻求制度解决问题之前,首先应该考虑有没有防呆的机制,能够使问题不再发生(防患于未然);如果一时找不到防呆的办法,那就应该考虑是否有纠错的机制,出错后能及时纠正,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天下没有十全十美、包治百病的制度,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大长今》里也告诉我们:用对了地方的食材是药材,用错了地方的药材是毒药。一些制度本身不够完善,存在某种漏洞或灰色地带,对其中的一些规定,不同的人可以做出不同的理解。
看看身边的制度,这类的问题真不少,比如领导干部的公车私用,比如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等。虽然有关制度中明确规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但由于对什么是“大吃大喝”,如何予以界定,谁来监督领导的吃喝,发现了如何进行惩处等都不清晰,或者说没有具体操作办法,所以,一到吃喝的关键时刻,还是大家心照不宣、该吃的吃、该喝的喝、相安无事。至今没有看到哪个因为“大吃大喝”而受到惩处,除非是吃喝死了的才受到上帝的惩罚,那真是太大吃大喝了。只要没吃死喝死,就证明肚量大于食量,不属于“大吃大喝”。
至于钱穆先生所说制度过于繁密造成歧义、漏洞和矛盾的问题,对我们同样具有警示作用。一些单位出台的制度越来越多,工作程序越来越复杂,实际工作的操作难度越来越大。我们或许可以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些制度真的是必要的吗?
说到“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我们可以拿减肥这件事情做一比喻。减肥需要定期测量体重,“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相当于割肉。割肉虽然可以立即收到减肥的效果,但无法保持减肥效果,一段时间过去体重又上去了,只好再次“割肉”。控制饮食和积极锻炼才是减肥的两大有效途径,而我们没有毅力控制自己的食欲,也没有毅力坚持锻炼,想指望割肉来减肥,可称为“自杀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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