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转向培育增长新动能,而新能源汽车无疑是培育增长新动能的重要方向。”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依然低于预期,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将有效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望进一步提速。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1.9万辆;前11个月,新能源汽车销售60.9万辆。业内人士预计,新能源汽车全年70万辆销售目标应该可以达成,预计2018年销量有望超过100万辆。
黄志龙表示,国家积极支持和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无疑利好比亚迪、长安汽车等上市公司,对于培育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的消费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黄志龙认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技术、驾驶体验与燃油汽车仍然有较大差距,如何开发出续航里程长、性价比高的汽车国内新能源汽车厂商仍然要加大投入;二是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备等基础设施的缺口依然巨大,特别是充电桩的便利性、覆盖率、充电速度可提升的空间依然较大。
提出续驶里程等新要求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同时发布的附录中,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以及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提出了包括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新的要求,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等于或大于100公里,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则提出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由原来的不低于 90Wh/kg,提高至不低于95Wh/kg;新能源客车方面,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由原来的要高于85Wh/kg提升为要高于95Wh/kg;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方面,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求由不低于90Wh/kg 调整为不低于95Wh/kg。